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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天我收到单位发来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请问下,我能不能和单位去协商不解除劳动合同,还想回单位上班,这怎么解决呢!

劳动纠纷
2018-10-21 13:08: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的。
  • 如果你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说,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但是你现在说是因为公司调整组织架构,而要求解除,那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拒绝协商,如果他执意要解除,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希望对你有用
  •   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
      3.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离职证明,不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离职证明;?
      4.未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下一家公司不能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可能新单位带来风险;?
  •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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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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