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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6年~17在越南期间出差认识了一个会中国话的女孩子,开始时是给我们做翻译的,期间觉得人还不错,随着时间久了,觉得她人还可以,大家彼此都有了好感,她说想和我结婚,但不想来中国,如果我要和她结婚,必须在越南买房子,如果我不去越南,她会把房子卖掉,把钱还给我,她多次打微信视频给我,要我给钱她,我跟她说暂时没有那么多钱,要去银行贷款,她一听说没钱的时候,她非常生气对我不理不睬的,逼于无赖,我借了朋友的钱,一共人民币21.5万,分5个月慢慢转账给她,然后她在越南签了购房合同,当时我说要写我的名字,她说中国人不可以在

房产纠纷
2018-12-10 21:19: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然后呢。问题不清晰,建议整理好思路再咨询
    追问:我16年~17在越南期间出差认识了一个会中国话的女孩子,开始时是给我们做翻译的,期间觉得人还不错,随着时间久了,觉得她人还可以,大家彼此都有了好感,她说想和我结婚,但不想来中国,如果我要和她结婚,必须在越南买房子,如果我不去越南,她会把房子卖掉,把钱还给我,她多次打微信视频给我,要我给钱她,我跟她说暂时没有那么多钱,要去银行贷款,她一听说没钱的时候,她非常生气对我不理不睬的,逼于无赖,我借了朋友的钱,一共人民币21.5万,分5个月慢慢转账给她,然后她在越南签了购房合同,当时我说要写我的名字,她说中国人不可以在越南买房子,写不了名字,也就相信她了,过了几个月,她对我的态度也没有以前那么热情了,大概到了18年5月,我朋友想和我投资开公司,我找她借点钱,她居然说没钱,然后经常看她空间到处去旅游,大吃大喝,后面我就说不行把房子先卖了,她居然把我微信拉黑了,打电话也不接!后面过了半个月,她联系我,说可以还我钱,但每个月只能还1000,但现在过去2个月了,她是1分钱都没还给我,也不回我的信息!请各位有名的大律师帮帮我,必将重谢!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指继承人的范围、顺序、所继承遗产的份额皆由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因这种继承制度的特点是各类继承人依法各得其固定的份额,亦称份额继承制。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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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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