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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按要求给缴纳养老保险,现在自己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赔偿吗?具体怎么做?

劳动纠纷
2018-10-31 06:13: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具体案情建议联系律师详细咨询。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规定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是:

      一、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 您好: 1、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标准向劳动之支付赔偿金; 2、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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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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