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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是驾车新手,上个月才刚刚拿到驾照,这几天也就刚刚拿到新车,可是没曾想一个流浪汉躺在马路上他没看见就撞住了,我朋友觉得自己又不是故意的,而且被撞人自己要躺在马路上的,就觉得自己没有责任,当时他没多想就直接走了,后来警察打电话要他赔偿,他啥也不懂,想问交通事故无责赔付在法律上规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
2018-07-04 11:10: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现回复如下:为保障行人安全和交通秩序的稳定,以及交通事故受害者在事故后可以有一个基本的医药费给付,我国法律规定,除非受害者是故意撞向行驶的车辆,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完全无过错,也应当承担10%的责任。
  • 你好,有责任的。不是无责。
  • 你好,建议请交警划分责任,按责任划分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如果对方要求的无理赔偿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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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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