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9日早上7.20上班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人骑摩托车自东向西,靠右正常行使,三轮汽车由西向东行使造成两车相撞造成本人下颌骨粉碎性骨折,事故后,三轮汽车肇事逃逸,致使本人入住石家庄省三院一个月,医疗款2.5W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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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由肇事司机赔偿。
你可以先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可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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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说的情况属实,三轮车驾驶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你可以请求其赔偿,但是你的汽车损害情况没有说清楚,承担何种程度的责任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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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当时肯定出了现场,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你的治疗已基本结束,应进行伤残鉴定,向肇事司机或车主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赔偿协议,通过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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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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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涉及问题较多,为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建议你还是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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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伙食补助费5、营养费6、交通费7、残疾赔偿金8、辅助器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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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向交警报案后根据警察处理情况追查对方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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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