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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期房预售证没有下来,交了定金,给我开了一个收据,现在不想要了,定金可以退回吗?用不用写退房申请书?有人说不能写退房申请书,写了以后退房麻烦是这样吗?

房产纠纷
2018-11-09 23:35: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不可以的
  • 一般来说定金是不会退的,但是如果满足以下法定情形,则卖方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一)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买卖行为的成立前提必须是卖方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一切开发活动和买米活动都是合法的。如果开发商从本质上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那么久不能与买方进行交易。 (二)开发商有欺诈行为。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使买方对房屋产生错误的认识,故而作出错误的买方行为,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交易诚信原则,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不买房并要求返还定金。 (三)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如地震等导致商品房灭失,交易不可能再进行下去,则买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 你好,,如果约定的是定金,除了协商一致外则不可以退回,,如果是订金,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   一般不可以退。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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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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