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原单位应聘时说工资是2100元,可是我干了半个月辞职了,人家总共才给我发了150元,我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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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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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你是可以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公司无权扣你的工资的。
2、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支付你双倍工资的。 3、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应当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之外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否则公司如果因此收到了损失可以要求你支付赔偿,但是无权扣你的工资
4、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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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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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个月准备辞职但却被告知要扣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即辞即走,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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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