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招来一个培训师,但是她未与原单解除劳动关系,因原公司拖欠她的工资,协商同意给她缴纳保险,直到工资还清。如果我们决定录用这个培训师了,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如何规避公司风险?是否可以签顾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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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具体的缴费情况如下: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各地缴纳比例不一样。
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3元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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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项培训实践中是以正式发票或相关票据为准的,如果没有,一般不认可该数额;
2、有了培训还要有约定“服务期”,只有服务期没满辞职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3、违约金是递减计算的,而且总额不超过实际培训费用;
4、如果单位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情形,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无需支付违约金,还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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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企业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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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