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时我的土地让老大私自确在他名下了,现在也变不了,他同意写个协议,证明是我的土地,但是这个协议书怎么写才能有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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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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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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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的土地处理过程中,有6个基本原则必须遵守:
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
4.公益用地占用的分情况处理
5.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
6.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
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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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