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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叔叔,他是一家私营企业的人力资源的主管,因为最近他打算让我去他们公司上班,好像是,过去以后也是做人力资源,我就想了解一下应该怎么进行私人企业的管理呢?我们国家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现在还是有效的吗?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劳动纠纷
2019-03-24 15:22: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以下为您节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相关内容。第三条 企业的组织方式如下:(甲)独资及合伙:(一)独资--一人出资,单独负无限清偿债务责任。(二)合伙--二人以上出资,负连带无限清偿债务责任。(乙)公司:(一)无限公司--二人以上的股东所组织,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债责任。(二)有限公司--二人以上的股东所组织,就其出资额对公司负其责任。(三)两合公司--一人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人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所组织,其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债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就其出资额对公司负其责任。(四)股份有限公司--五人以上的股东所组织,分资本为一定数额的股份,股东就其所认股份对公司负其责任。(五)股份两合公司--一人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五人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所组织,其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债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就其所认股份对公司负其责任。公司名称应标明其种类。企业非系公司组织者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第四条 合伙人及公司股东得以现金外的财产或其他权利作价出资。第五条 同一行业,或虽非同一行业而在生产上或业务上有联系者,得依自主自愿的原则,在保持原有组织的基础上联合经营其业务的一部分或数部分,订立联营章程,报经当地主管机关核准。公营企业及公私合营企业亦得参加联营组织。联营组织经核准后亦受法律的保护,国营经济事业得对联营组织给予协助。同一行业,或虽非同一行业而在生产上或业务上有联系者,得依自主自愿的原则,取消各原有组织从事合营,成立新的企业,申请核准及登记。第六条 为克服盲目生产,调整产销关系,逐渐走向计划经济,政府得于必要时制定某些重要商品的产销计划,公私企业均应遵照执行。第七条 企业应切实执行政府一切有关劳动法令。谢谢。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按照国家规定一个月的工作日是21.75天。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按照1995年实施的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是44小时每周。(第36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周法定工作时间为44小时。)
    但随后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是每周工作40小时,最迟应当于1997年5月1日起施行。从法律的规定来说,劳动法的规定44小时/周是法定的。
  • 你好,你所说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它刚刚被《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8)》(2018年3月19日发布;2018年3月19日实施)废止了。主要规定了私营企业的种类、开办关闭,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事项。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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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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