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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交了职工养老保险村里的社保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7-27 01:01: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缴纳了社会保险的,不能再办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目前法律规定,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可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从实际登记参保之日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补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按规定可享受相关待遇。  已超过50周岁的女无业人员、超过50周岁的男无业人员,由于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政策和文件,目前还无法参加养老保险。不过,国家正在积极研究相关政策和文件,相信这部分人员将会有机会参加养老保险。
  •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妥善保存养老保险缴费和个人账户记录,每年至少公示、打印一次个人账户对账单,并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个人账户查询制度,记录个人查询和对账情况,方便参保人员了解企业缴费和个人账户结存情况。用人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个人账户对账单有异议时,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提出更正的要求。对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异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核实和更正。  建立个人账户对账制度,是维护参保职工权利的一项措施,它有利于职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起到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职工所在单位的监督作用。另外,由于用人单位缴费情况以及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情况,与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直接相关,通过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制度,可以避免和有效解决职工退休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个人账户记录问题发生纠纷。  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人个人账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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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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