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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超市买到了过期食品,向食品监察局投诉了,然后过了很多天,那里的负责人打电话给我,是去那个超市没查到过期的东西,但是让我带上我买的过期食品去他那,还要带身份证,我该去吗。

损害赔偿
2018-10-19 06:08: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去。你去的话应该是算报案,食药监局会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一般是行政处罚。如果你要求超市赔偿,超市不赔,食药监局的处理结果也会是你将来起诉很好的证据。
  •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在商场买到过期的食品,可以向卖家要求赔偿损失。除了向卖家要求赔偿损失,能否要求生产厂家或者卖家支付赔偿金,在怎样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又是多少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   在商场买到过期的食品,根据最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可以要求商场“退一赔十”。法律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由于所购食物已过保质期,可以认定该超市对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明知的,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存在过错,因此,你可以持购物发票和食品包装袋到该超市商场要求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该商场应当给予赔偿。   相关法条:   《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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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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