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商场的营业员,现在单位欠员工3个工资4个月保险,但是我的合同就在本月的月末到期,现在单位组织续签合同,我们要是签了会不会影响之前他们的违约??想快点回复因为就在今天1点去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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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你是否想继续在该单位工资,拖欠工资可以找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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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但还要满足领取的其他相关条件。
领取失业金要满足以下条件:
1、缴费期限规定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主观意愿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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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当认可,但一方不继续履行的,他方也无权强制对方履行,可视为无定期合同,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关系。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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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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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你是否想继续在该单位工资,拖欠工资可以找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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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