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长只写了法定两个字,按经理口头说的三个满月,但现在还没到三个满月,我提交了辞职申请表,他却要我一个月后才能走。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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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您如果想离职,可以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书给相应主管并邮寄一份辞职书到公司,在邮单上写清楚内容为辞职书,并保留底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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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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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30天(试用期3天)书面形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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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