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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办离职,公司刁难不给办,也不安排交接工作,软磨硬泡好不容易交接了,领导又各种为难,就是不签字。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1-13 01:56: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如果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申请,30日后劳动关系解除,如果你递交了书面离职申请,单位拖延办理,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追问:我试用期内还没转正的时候给领导口头提出辞职的,领导不批,让我后面再说,一直坚持辞职,后面磨了好多天他才给我安排交接工作,可是交接工作完成了,他总是又找些不是我工作范围内的东西来,说我没有交接清楚,故意不给我签字,后面我又书面提出辞职,到现在不满30天,请问我是不是要一直在这里呆到30天为止?
    解答:满30日合同才能解除,没满之前还要上班
  • 用人单位停缴劳动者社保,不辞退劳动者,也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离职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为: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 依法辞职
    追问:怎样就是依法辞职?我不太懂您说的这个,工作交接也做了,领导互相推诿就是不签字,担心办不妥手续这二十几天工作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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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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