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钱借给A,打了借条。A把钱借给B,B不还A钱。A以我知道他放贷为由(的确也知道),说我和A是合伙经营,拒不还钱。他的说法对吗?难道知道他放钱去他就可以不还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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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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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您有对方身份信息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纠纷一般可以在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欠款,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详情可电询律师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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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索要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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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借条为准,对方应当还款,建议您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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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索要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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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索要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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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