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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家种的十几年的14颗树被卖掉,而且当事人已经承认,警察判定为民事纠纷,让去法院起诉,这属于民事纠纷吗?难道不属于盗窃?

房产纠纷
2018-10-04 19:27: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些价值多少钱?方便的时候到律师所面谈。
    追问:树龄不长而且是普普通通的树,值不了几个钱,关键现在不是钱的问题是太欺负农民了,卖树的是某镇的副镇长老婆,一副高高在上他家是官员没有一点道歉的态度,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如果去法院起诉赢的可能性大吗?
    解答:方便的时候到律师所面谈。
  •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盗窃罪属于侵犯财产权的犯罪,所以,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然,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中追赃、退赃,则是应该的、正常的。还有,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 能对盗窃人(而不是盗窃嫌疑人)进行民事索赔的。对于实施盗窃的盗窃人员,应该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则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盗窃人员在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仍然负有返还被盗物品的民事责任;作为被害人,也仍有权要求盗窃人员返还被盗物品的民事权利,如果不能返还原物的,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被害人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盗窃人员返还原物或赔偿损失。
  • 是的,盗窃犯罪不属于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盗窃案件等直接侵财类型的犯罪,被害人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由法院在判决中直接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 你好,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建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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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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