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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公司**职工,工作22年。2016年末因公司调整调到户外高空作业从事户外作业。本人右眼视力几乎失明,2018年5月底在户外工作感觉不适,影响工作。申请调岗,公司表示本人没提供职业防治所的证明,只有医院眼科病情证明,并表示没有适合我的岗位为由,拒绝调岗。且建议侍岗。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09-24 13:10: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追问:这几天天气炎热,户外工作影响更大,如果出现工作失误或工伤,怎么办。
  •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如果调岗与上述相反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 建筑工人从事高空作业,要明确安全事故的责任
      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因此,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安全事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  高空作业导致的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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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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