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初我妈妈坐摩托车,途中两俩摩托车相撞,我妈撞伤了腿(骨折),事故现场通知了当地派出所,并做了笔录,但没有通知交警大队,住院当天造事摩托车仔交了1千元左右住院费,医院方说两天后动手术,需激8000元左右手术费,摩托车仔提前回家准备凑钱,可临近手术,还不见摩托车仔,赶到他家,人不见,躲起来了,我们只好自己交了钱,做了手术,7月26号左我妈出院,我们又找到摩托车仔家,还是不见人,他手机也一直关机! 打官司胜算大吗?没有通知交警,会有问题吗?请问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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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因本次交通事故中,如果你起诉,以<合同法>中有关客运合同的条款为依据直接起诉你妈妈所坐摩托车驾驶者较为可行..<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样,可以避免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或一些举证程序.若找不到当事人,人民法院也可以对该案件进行缺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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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