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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有一个朋友背着他的老婆把他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一套房子卖给了我,但是我对此事完全不知情的,现在房子已经过户到我的名下了,我想请问一下他的老婆找到我让我还,房子那么,我能否构成善意取得呢。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哪几个方面呢?

房产纠纷
2018-06-18 16:31: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合理对价+公示),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 你好,属于善意第三人。
  •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如下:
    1.出让人无权处分。
    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可以百度查询,如果不符,对方可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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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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