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18年3月15日入职一家公司,六月初意外怀孕,6月11日公司知道怀孕后(怀孕周数为9周,属于刚知道怀孕阶段,因不想隐瞒故告知老板娘)强制在两小时内离开公司并让签因个人原因离职证明,未签,公司强令辞退,并把个人物品清除,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一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请问我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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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原则上公司不得辞退孕期,哺乳期女员工,除非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如果用人单位涉及非法辞退,您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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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怀孕期间不能辞退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和三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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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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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过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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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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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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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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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