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区别如下:1.实施犯罪的地点有所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地点在于任何的场所,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只是在公共场所。
2.实施犯罪的方法和行为有所不同。前者表现斗殴伤害、拦截、辱骂他人等行为;后者指在公共场所集结,损毁财物、堵塞交通、破坏公用设施等行为。
3.实施犯罪的人数有所区别。前者的主体是自然人,三人以上的群体和单个人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后者的主体也是自然人,但是必须是三人以上达到人数众多。
4.实施犯罪的过程不同。前者的实施者可以是有预谋又准备的实施,也有可能是临时起意实施犯罪行为。后者的实施是有组织的有实现共同意思联络的实施扰乱公共场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