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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8日签3年合同到2016年6月7日合同到期,以后到今天2018年6月没有续签合同,工作正常,保险什么也都交了。现在公司要求合约解除合同,一年给一月工资,我没同意。我想问,1.我现在可以要求签无定期合同吗,不签怎么赔偿2、可以要求仲裁没有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吗,仲裁期过了没,是应该按照2016年7月算,还是等我解除劳务关系算一年内,3、怎么争取赔偿利益最大化,

其它综合
2018-07-27 05:57:1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追问:我想问的是能赔偿多少,
  • 1.公司解散,员工应获得赔偿金,公司可以优先安排员工。 2.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3.建议先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你好!合同出现纠纷,关键在于合同的内容是否有相关的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出现根本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享有法定解除权;同时,守约方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搜集有利证据及时的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只要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内容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有争议,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时效为2个月,至发生争议之日起开始计算。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权。
  • 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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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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