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过完年在一家超市里面上班,当时雇佣我的时候也没给我说压工资的事情,我今年初六开始上班的,做到现在差不多四个月了,超市也没有叫我签合同,我现在有事回家,提前半个月打跟店长说了,她也同意我干到这个月10号离职,但是不给我这个月十天的工资,请问,这个工资我可以要回来吗?他们这样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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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追问:你好,就是我们这个超市里面所有人都没签劳动合同,店长就说没干满半年押的十天工资都是不给的?我这种情况可以把那十天的工资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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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劳动工资,如有争议,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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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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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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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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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