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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男朋友,家里面特别有钱,前两天因为我家里面出了一些事,所以他给了我10万块钱,但是他只是说是借给我也没有说是送给我,我想请问一下这样是不是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呢?请问律师什么是债权债务关系?我们国家对于债券债务关系是怎么规定的吗?

债权债务
2018-06-04 10:46: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
  • 你好,所谓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所谓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出借钱的人是债权人,借钱的人是债务人根据你的描述来看,你向你的男朋友借了10万元,那么相应的,他就是债权人。而你是债务人。你对你男朋友服有还款的义务。
  • 10万块钱,是属于债权债务关系
  • 借的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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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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