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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想散伙,固定资产和存货怎么分?老公一人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别人合伙出资,当时协议老公出资40%固定资金+门面租金,对方出资60%,但不是固定投资,而是公司需要周转了对方转账垫付形式转钱,钱到账了又还给他,股份各持50%,现经营一年,盈利20万,因合作不愉快,对方想散伙,提出盈利按照当初约定的50%分红,固定资产和存货按照出资比例分,他说他一年转来转去的资金超过了百分之60,达到78%,因此他要求按78%分固定资产和存货,我觉得不合理,但找不到法律依据,请懂法律的帮帮我吧!

公司企业
2019-04-20 10:38: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此类情况其实是隐名股东要求退股,而现今如何划分具体财产和利益的问题,但是解决需要结合更全面的案情予以分析和解决,如需帮助,建议当面详谈。
  • 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
  •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根本意思就是,股东以出资为限,用出资来承担公司的经营和分红以及债务。通俗说,就是亏了,让出资打了水漂,除此不承担任何债务或经济责任。
  •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首先看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是否有规定;2、如果章程没有规定,可以要求转让给对方;3、如果对方不同意转让给外人,也不同意购买你的股份,你可以在书面通知对方后,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你可以转让股份给公司外的人。
  • 如果你们有协议的话要具体看一下协议,因为对方不是登记的股东,这个情况的认定可能比较复杂,有认定借贷关系可能,也有隐名投资关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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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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