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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房东是个二手房东,但是她合同早就到期了,现在房子要拆,房子是个违建,现在她要我直接搬走,我的装修什么的可以拿到赔偿嘛

房产纠纷
2018-07-08 17:09:0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既然是违建,原则上是不赔的。但可以和拆迁办协商,适当给与补偿。
    追问:那个老师,我可以协商拿到装修一定的补偿嘛,但是那个二手房东她的合同是到期了的,现在到我的合同到期了,要我直接搬走,会不会是她知道有赔偿想自己拿着,要我直接走了还说自己以前有什么装修,她合同是4月到期的,还多收了我2个月房租,我可以申请起述她嘛
    解答:当然可以起诉。但你的目的是得到补偿而不是起诉,何况起诉要耗费较长的时间及经济成本。建议:1)对你房屋现状进行拍照,以保存证据;如果可以,最好做一个公证。2)你可以直接与房东或拆迁办就补偿事宜进行沟通。
  • 你和他之间签订过合同没有?装修这些的,有没有依据?
  • 您好。

      按照您的情况,应当是可以获得一定赔偿的。拆迁过程中,您可以向负责协商拆迁补偿的机构反应您租赁的情况,说明房屋装修的部分费用赔偿问题。若直接和房东或是拆迁部门协商无果的,那么您只能通过收集您在厂房装修时所花费的具体费用(发票、清单等),拿着厂房要拆迁的证明和租赁合同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会有一定的折旧费)。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 装修公司的行为虽然存在着种种违约情形,但本案尚不构成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合同法定解除条件,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若以合同法第286条规定解除合同也是可以的,但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还是要求解除合同你可以选择适用。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 失。
  • 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你与原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新房东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新房主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腾退。但是你将会面临的风险是如果你和原房东没有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协议并且原来的房东不配合、甚至不认可你们之间的房屋租赁关系的话,你就很被动。 可以向原房东要求未到期的房租款,违约金,装修等费用 一并起诉
  • 可以与房东直接协商补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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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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