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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5年12月04日借了5万元给朋友的舅舅厂里周转用,是有利息的,借款合同也有。合同到期催了几次钱,都找各种理由没给,昨天问我这个朋友,说他舅舅给别人做担保出了问题,去外地躲一阵子了,我这个钱要怎么能要到呢?

劳动纠纷
2019-01-02 02:01: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及时起诉,确定债权
  •   根据法律规定,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当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卖房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 无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期间都是从“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开始计算。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
  • 可以起诉要求归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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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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