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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别墅排屋,名字是夫妻两人的,首付已付,房屋合同上没有写车位款,之前说3个车位28.5万,钱一直没付给对方,只写了一张承诺书写了车位款和交款时间,并且只有老婆一个人签字的。过了两个月发现商家搞活动剩余排屋车位买一送一,我们要求商家车位给我们买二送一,商家不肯,所以一直没有交车位款,现在销售员催着要车位款,我叫她提供承诺书她也不肯,当时她没有给我们复件,我们就不付车位款,这样算违约吗?会有什么后果吗?

房产纠纷
2019-05-24 01:32: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当时写的是几个车位的车位款?
  • 分家协议不可以当买卖合同。可另签订买卖合同。过户可办理赠予或买卖过户,具体如下: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唯一住宅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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