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信用卡7000多块钱,超过3个月没有还,会不会坐牢
-
您好,咨询银行的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9年12月施行,其中规定: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如果在公安机关立案合法院宣判前还清的,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
你好,根据规定,般违法性的恶意透支,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违反信用卡章程与约定进行透支,逾期不还,但诈骗金额较小的行为。 犯罪性的恶意透支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
-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5000元尚不构成数额较大,所以不构成犯罪,不会坐牢,不过还是尽快还清吧,祝你好运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