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1年进去该汽车4S店,目前担任车间主管一职,我们店售后经理及服务经理是2017年10月从成都调派过来的。18年4月26日总经理找我谈话,说我要去另外一家新开的同品牌4S店(事实上那家店在一年前就找过我,但我并没有表示要过去,就这事在4月10日左右我还找售后经理说过这件事,我说怎么回绝别人会好一些,售后经理说你想怎么回怎么回,然后解释了一句按你自己的想法回就行了),然后总经理就说算了,懒的和你聊了,没意思,按正常办手续吧。此时售后经理在出差,我给他发了微信说了此事,他对此事没有做任何回应。等售后经理上班后我去找他聊了两次,字里行间的意思就是让我自己走吧,这段时间里他们也一直在做车间内的调整。我问售后经理我做到什么时候,回复让我做到5月15日。每年厂家对店端有2次审计,对店端人员等级等有严格要求,为此我也参加了不少的培训,培训会签培训合同。5月初售后经理让我写离职申请,我没有写。5月13日下午售后经理再次让我写离职申请。5月14日我去行政部拿了离职申请书,然后找我们售后经理问是否会出现我交了离职申请后公司要求我赔偿培训费等,告知我应该不会,让我写个人原因离职。我将离职申请书写好后(申请日期写的5月2日),15日已经将手里的事务及财物进行了交接,但是售后经理,行政经理及总经理均为签字,售后经理让我将所有资料交给他,他来处理,并告知我明天开始不用来上班了。16日公司行政部的同事告诉我总经理在要求我赔偿培训费等。请问,我改怎么处理?(我与21日再次到店端,售后经理已经签字确认,离职材料已经由我交到行政部,总经理出差未签字,今天是5月28日,到目前为止未收到公司任何通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