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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999年在南海房地产交易中心购得桂园西三路八号201的商品房(后才知房是南海二经局和交易中心合伙,用交易中心名义卖的),当时已发房地产证.现在才知没土地使用证,现想问房管在没有土地证的情况下发产权证是否有过错,我们现在如何追究交易中心责任.谢谢 TEL:13431672388

房产纠纷
2006-07-30 01:13: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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