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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公司的技术人员,当时我们入职的时候公司就要和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我现在不想在这个公司工作了,因为工作环境太差了,待遇也不好,上级脾气也差,我想辞职,但是公司要求离职前签订保密协议,请问律师离职签保密协议书 我要怎么签才对自己有利呢?

劳动纠纷
2018-06-27 03:13: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保密协议的内容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你应当遵守其内容,没有所谓不利,只是义务履行而已。至于你说的赔偿,如果你指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存在赔偿,但如果你曾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过错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有权要求你赔偿。至于保密协议,如果协议中没有特别约定,你离职,并不涉及赔偿,除非你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没有履行你应当履行的义务。
    另,中国没有《保密法》,只有《保守国家秘密法》,不是约束劳动关系的法律。
  •   如果劳动者是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支付其劳动报酬,并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至于你说的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离职后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三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协议。
      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秘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实行不超过两年的禁业限制期。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要求用人单位按已经履行禁业限制时间支付经济补偿。
  • 你好,你作为劳动者,签订这种保密协议的时候,需要注意两点,第一,在签订保密合同的时候,时间不宜过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约定保密协议禁止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两年,第二,保密协议中应当约定相应的补偿金额,按照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保密合同应当支付给劳动者,前平均12个月工资的30%,且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如果低于或没有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你可以解除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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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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