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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我的丈夫离婚,但是我的丈夫不同意,所以我把他告到了法院,法院对我们进行了离婚调解啊。在法官的调解之下,我跟我的丈夫达成了离婚协议。请问离婚纠纷调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因为在调节协议之中,我们约定了抚养费的条款。不履行有什么后果?

民事相关
2018-05-26 22:37: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履行需要强制申请履行。
  • 有法律效力,不履行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 您好!关于离婚纠纷调解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