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公司在深圳南山,工厂在深圳石岩,现工厂需要搬到惠州,我平时工作地点在深圳石岩,如果不去,有没有赔偿

劳动纠纷
2018-05-28 11:41: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作地点变更,视为劳动合同变更了,劳动者可以拒绝。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变更,意味着劳动合同变更,劳动者可以不同意。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所以,你可以拒绝,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 可要求公司赔偿!
    追问:公司是没有搬的,只是搬走了石岩工厂也可以要求赔偿吗?或者公司要求我到深圳南山上班,如果拒绝去公司上班是否也可以要求赔偿呢?
  • 你好,这属于跨城改变工作地点,如果你不愿意去,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追问:公司是没有搬的,只是搬走了石岩工厂也可以要求赔偿吗?或者公司要求我到深圳南山上班,如果拒绝去公司上班是否也可以要求赔偿呢?
  • 可以得到N+1的经济赔偿的。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