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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拆迁了 ,现在已经拆迁完了,是政府正常拆迁的,评估报告都上交了 我们村找拆迁办说我家房子的宅基地是村里的,想要过去,让上面给冻结了 ,我家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各位律师

房产纠纷
2018-06-19 11:05: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拆迁评估注意事项:  一、拆迁评估中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房地产评估的要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在具体评估时作业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下列5项:1、合法原则;2、最佳使用原则;3、替代原则;4、估价时点原则;5、公平原则。  二、评估中对拆迁补偿因素的分析  拆迁补偿还应当包括对拆迁房屋的内部装修程度的评估。  三、对评估机构的选择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值是否准确,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水平高低密切联系,因此,对参加房屋拆迁评估的机构应当有更高的要求。  四、对评估结论的采信  对经过市场评估得出的鉴定结论的采信应当严格审查。
  •   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是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作出的、具有证据性质的结论。  必须明确,在拆迁补偿中只是作为参考,补偿可以通过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裁决。  协商完全依照“意思自治”原则,可以以评估报告为基础,是否依据评估报告完全由拆迁当事人自行决定。因此,可以看出,评估报告是拆迁补偿协商的参考。当协商不成时,经拆迁当事人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可以作出裁决,但是,要明确,评估报告在裁决中仅为证据,没有约束力。
  •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首先可以要求拆迁方出示拆迁报告,看其估价的依据。但由于拆迁报告比较专业,建议请业内专家给予建议。然后拆迁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复查结果仍然不满意的,可以和拆迁方一起委托其他估价机构另行估价。  如果以上估价结果均不同意,可以依法申请向当地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估价专家委员会作出的技术鉴定意见,将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纠纷进行调解并作出裁决的依据。这里要提醒被拆迁方的是:拆迁估价并不是拆迁方一家的单方行为,而是拆迁双方的共同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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