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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首付款已经付给了卖方、现在中介在银行办不了贷款、并要求我在付4万元说可以贷款,我拒绝再付款,要求中介退回所有钱,中介说我违约,是中介所说吗?我能要回所有的钱吗?到底是谁违约呢?

房产纠纷
2018-06-11 14:38: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 关于二手房卖方违约怎么办,可以这么办: 表面上看来,卖家毁约的原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还是房价上涨,卖家觉得不划算,所以找各种理由毁约不卖了。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已经签署了购房合同,就算还没有网签,交易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卖家毁约的处理方法有两种:   1、提起诉讼,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完成房屋买卖,并要求仲裁或诉讼费用由对方支付。这是最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前提是你真的很想要这个房子。   2、卖方将你已支付的所有房款退还给你,并且赔偿双倍定金做为违约金(如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照违约金赔偿,二选一)。但你不能再继续要求卖方将房子卖给你,合同解除。如果想要钱的话,就选这种。   PS:要是签了购房合同,你自己不想买了,定金是不退的。
  •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那么,贷款买二手房卖方需要什么手续,找法网小编为您能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贷款买二手房办理手续  简单来说:“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收齐基本资料→房产实地评估→银行笔录、面签、交首付款→批准贷款→过户→放款→领新房本→抵押登记”(说明:此步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提醒:看似复杂的流程,如果通过担保公司来办理,实际上借款人只需在银行面签、过户、领房本和抵押登记配合办理就可以了,如果借款人在材料准备和办理过程中配合的话,一般快则三个工作日,慢则七至十五个工作日即可放款。  因为办理贷款时涉及到银行、建委、房地局等多个部门,借款人最好找一家专业的贷款担保机构,帮助借款人来选择合适的银行与贷款产品,在省钱的同时得到更细致、周到的贷款服务。  二、贷款买二手房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员须提供暂住证;  2、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或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  3、房产证原件;  4、个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样本);  5、共有人(爱人)手写同意出售证明、所售房屋竣工年代证明,未出租证明或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6、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国企、事业单位、机关等不需要);  以上是银行需要的最基本的资料,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借款人提供额外的资料,在借款人配合的情况才能够快速批贷、放贷,达成购房意愿。
  •   买房贷款办不了违约责任谁承担,  由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  (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  (二)如合同约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没有落实按揭贷款银行、没有及时报送按揭贷款材料等致使银行按揭贷款无法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依据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法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买房贷款要注意什么  (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二)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三)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  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四)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告知义务。  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五)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六)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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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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