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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前,我跟几个朋友一块去一个工地打工,在工地上干一些体力活,平时比较辛苦。前几天我在工地上跟工友吵架了起了冲突被打伤了,去医院治疗花了很多钱,我想问下工地有没有监管的责任呢?要怎么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2018-06-04 08:36: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主要有四个划分原则:一、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①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③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二、限定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侵权损害。如《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误工损失,“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三、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四、衡平原则:即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时,应考虑诸如当事人的经济状态等因素,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正、公平。
  • 你好,要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包括下列的几个要件:1、存在加害行为,也就是您与您工友起冲突。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也就是在起冲突的过程中您被您工友打伤了。3、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您是因为与您工友发生冲突才被打伤的。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也就是您工友存在过错。只要满足上述的要件,您就可以要求您工友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工地也存在一定的监管责任。
  • 谁打的谁赔偿,跟工地无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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