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去年签合同时,单位想签到05年7月底,我想签到04年7月底。由于当时我不在单位,而由别人经我同意代签至04年7月底,但单位一直没有回复到底签到何时,且也未把合同给我一份,我也没有再与单位就此再度确认。
我的问题是:现在我想今年7月底走人。单位若不同意,即到时它说:没同意签到今年,因此而发生纠纷,那法律上怎末判?
我明天会关注您的回复,并根椐您的回复可能进一步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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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马律师及另两位老师的解答!
当时的情况是:试用合同超期后一年,单位(国企)才想起跟我们续合同,给了两份空白合同,要求签到05年,签完后交上,单位盖章。代签人按我的要求签到04年,交上。负责此工作的人员知道此情况但并未表示行还是不行。以后便再无音信,我也未再询问。单位好像很少返还合同。试用期合同也没还过,别人的合同也未还。
现在的问题是:若单位说:“你要签到04年,我并未同意你的要求。“那法律上来说,合同到底算不算签到04年?这个理怎末讲?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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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条款倒有,但若合同今年合法到期,那就谈不到违约金的问题了吧?
所以我还是想知道法律上是否会认定合同期到今年?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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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你现在手里没有合同文本,只有找代签的人来确认合同时间。
2、就算签订的合同期限是今年7月,你要考虑的是,代签人是不是公司同事,因为你们之间只是口头授权代签的,一旦公司不承认,作为同事能否为你证明:是你授权让他代签的。
3、如果合同期限未瞒,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单位有权要求员工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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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应该首先在代签人那里获得准确信息 :他替你怎么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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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代签人签至04年7月,你们之间虽然只是口头授权代签,你可以追认合同有效,用不着公司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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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关注合同期以外,确定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违约金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只需按照《劳动法》提前30天书面辞职,并做好工作交接,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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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应当以合同上的规定和法律规定为准,法律会认可你合同上的合同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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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