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房子在签购房协议也付款后,对方把在银行抵押的房证赎回再次抵押,我购房有效吗?

房产纠纷
2018-07-04 19:14: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购房协议有效。
  • 签购房协议要注意什么事项?
    1、在交付定金前,要考虑自身的条件,如家庭成员是否同意购买此处房产;
    2、近期内是否能筹集购房首付款;
    3、如果选择贷款的,应先查询自己的信用情况,了解自己能获得多大的贷款额度,从而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付款方式;
    4、商定违约责任,商定由于第三方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定金该如何处置等。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和产权过户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要件。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要条件,而非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具备书面形式、行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即为有效成立,双方当事人必须信守。
  •  签购房协议要注意什么事项?   在签协议前,应向开发商了解一些必要的信息,如:土地产权是划拨还是出让,这关系到日后商品房是否可以自主买卖;   该房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有无抵押;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对《购房协议》条款有异议的,要当场提出修改;   此外,要慎交定金。 1、在交付定金前,要考虑自身的条件,如家庭成员是否同意购买此处房产;   2、近期内是否能筹集购房首付款;   3、如果选择贷款的,应先查询自己的信用情况,了解自己能获得多大的贷款额度,从而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付款方式;   4、商定违约责任,商定由于第三方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定金该如何处置等。
  •   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抵押人,第三人因此可能不知道所购房屋上存在租赁关系,而与出租人建立买卖关系,该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在此情况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只有在动产取得问题上存在善意取得制度,不动产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问题,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权利,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  高级人民法院倾向第一种观点。这样处理有利于保护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在当前房价上涨形势下,也可防止部分出卖人为反悔卖房,恶意与他人串通假造租赁合同关系,达到悔约的目的。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因此不能实现的,可以请求出租人进行赔偿。  一、租赁的房屋能否进行抵押?如何实现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出租人可以将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房屋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同时,抵押权的实现亦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也就是说,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及于买受人。房屋租赁关系直接针对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权利,而抵押权针对的是房屋的交换价值,二者并无本质冲突,出租人可以对房屋行使充分的处分权。抵押权人对已出租的房屋同意抵押的,该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抵押权人不能以该权利对抗房屋房屋租赁承租权。抵押权实现后,也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房屋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二、抵押的房屋能否进行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但房屋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房屋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房屋租赁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抵押人,第三人因此可能不知道所购房屋上存在房屋租赁关系,而与出租人建立买卖关系,该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在此情况下,房屋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只有在动产取得问题上存在善意取得制度,不动产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问题,房屋租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权利,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笔者倾向第一种观点。这样处理有利于保护第三人的交易安全,在当前房价上涨形势下,也可防止部分出卖人为反悔卖房,恶意与他人串通假造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达到悔约的目的。房屋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因此不能实现的,可以请求出租人进行赔偿。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