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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由我们所在公司及部分职工出资要创立一个注册资本为230万元的子公司。这个子公司将利用总公司原有的生产许可证独立开展生产经营。可是,到市工商局办理子公司注册时,市工商局却因子公司的生产资质问题拒绝受理。此后,总公司董事长(也是子公司的董事长)请了朋友策划和“疏通渠道”,并将注册资本由230万元改为198万元(按规定注册资本满200万的要到市工商局办理注册)后,再到我们公司所在的区工商局申请注册,结果该区工商局就受理了。请问:我们国家的公司注册在市、区两级有不同规定吗?难道在市里行不通的,到区里就可以畅通无阻吗?我们担心,如果我们的子公司是经过非法手段在区工商局注册的,我们就会承担很大的出资风险。敬请各位老师指点迷津。谢谢!

公司企业
2006-07-27 21:47: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谢谢律师的指教!上述子公司的营业执照目前还未拿到,正在办理过程当中。我想进一步澄清:
    1、 就该公司的注册过程而言,公司和区工商局之间是否存在舞弊之嫌。
    2、我们部分股东曾就企业资质问题向董事长和总经理提出质疑,总经理的答复是:我们在对外经营活动中仍然用总公司的名义和资质,只是以子公司的名义开具发票(为了少缴税,我们注册的子公司叫某某安装工程公司,因为安装公司的税负是7%,而总公司的税负是17%),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如意算盘可靠吗?如果子公司拿到营业执照后真的这样做,算不算偷税漏税?是否可以向工商或税务部门举报?
  • 1、成立公司可选择在国家、省级、市级和县区级注册,各个级别的注册要求各不相同。
    2、无论在哪个级别注册,新公司的生产资质都必需依法申请,而不能直接使用股东的原有生产资质。
    3、贵司的资质可能存在违法之处,将来在运营中如果被发现违法使用生产资质的话,公司将会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罚并有可能被贸易往来的对方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会直接影响到投资人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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