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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社保交了一年停了二年,我现在再交费,是不是当天交钱了就当天看病也可以用?

损害赔偿
2018-06-25 17:39: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及时咨询社保局。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还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解除合同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这个原因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缴纳社保险费,不是按照劳动者年龄大小缴费,是按上一年本市县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代徼。是按劳动者工资比例上缴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而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劳动者不用缴这两项保险费: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1)养老保险一般按照单位缴纳22%,个人缴纳为8%。(2)医疗保险一般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3)失业保险费一般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4)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一般为单位职工工资的总数的0、5%—1、2%(5)生育保险费由单位缴费,一般为单位职工工资总数的0、9%。资料参考: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版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指南》。
  • 按照规定,跨统筹区域转移社会保险的,只能转移养老的个人帐户部分,缴费年限是否累计,规定上说是累计,但要看当地的政策,因为区域不同政策也不同,有的地方不承认你的缴费,因为你没有为当地的社保做出贡献,所以在实际操作当中,有的地方不承认你的缴费年限,这样的话缴费年限就无法累计了。所以在转移过程中,一定要原来的社保中心出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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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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