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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打架致对方轻伤经公安局协调赔偿后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和摁手印。之后受害者反悔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07-10 19:36: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请告知具体协议情况来为你分析。
  • 对于打架行为,警方会处理双方。造成伤害后果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因此,在案件发生的六个月内受害人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打架,认定是否违法或者犯罪的主要证据,是伤情鉴定意见。如果对方左眼致残,该伤情已经达到了重伤,而伤情达到重伤者,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而当事人方头上缝了三针,应鉴定为轻微伤,鉴定为轻微伤,只能对对方进行治安行政处罚,不能刑事拘留。目前看,案件的处理还是合理的。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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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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