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做了三年零两个月,公司未跟我签劳动合同,我那个部门已经不接订单,公司未经过我同意把我调到其他部门,这样公司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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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退还押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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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不想做,可以以公司单方调岗为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三个半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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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用工,可以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其次,未与劳动者协商,改变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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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经济补偿,这种情况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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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