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老年人浴室外偷拍两女孩洗澡但没拍到!被拍者发现后悄悄回去找家人后来谩骂吵闹并要求赔偿!因要求赔偿费太高未答应而盛怒报警!派出所人员查看到手机里有拍到别人两条洗澡小视频,以此为证据将偷拍者行政拘留五至十日!请问:受害人还不罢休,要求赔偿费该如何应对和处理?该承担赔偿费吗?拘留期满后还会再受到处罚吗?请律师帮我回答!非常感谢

交通事故
2019-05-30 12:15: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已经得到惩罚了,赔偿问题派出所不处理,到法院起诉去。。。。
  • 根据法律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如果违法行为情节特别轻微的,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