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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金牛角王中西餐厅受聘员工,在上岗前要经过封闭式培训,在培训中,晚上提开水洗澡让开水烫伤右手臂前肢,当时立即送往株洲市二医院急治,后因治疗不妥转回长沙治疗,(当时在株洲的医疗费用是金牛角王中西餐厅支付的),治愈后手臂留下伤疤,面积有两个巴掌左右大,但再回公司追究赔偿费用,公司却说应由学校负责赔偿,而学校说已经赔偿了六千元,但公司却说没有!

其它综合
2004-09-10 12: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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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