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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事是这样的,租的两层房子小宾馆是一个城中村,近两年村子加盖,整整一面都没什么生意,房费还是照常交,过完年,生意刚刚有点起色,房东又要加盖扩宽,没办法只能让人家盖,一耽误就是两个月,刚接手时的合同上就写这加盖时造成我客流量减少,耽误我生意,免房租的,可是到盖的时候又说不免,到最后免了三分之二,好吧我们出门在外没办法,只能答应,拟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说:自加盖日起到装修完免三分之二的房费,当现在为止墙没粉刷,空调没装,防护栏没装,就说给你们5000块钱算了,她的意思是两个月给5000块钱的房费,我们不同意难听话就出来了,开始是从2018年3月7号,到目前已经5月14日了,说是要么给你5000块钱,要么就截止到4月20号,我们说不行就截止到7号好了,她不同意,就说不行的话房租到期你们就搬走,我们花了十万转过来的店没挣到钱,反而贴了不少三层房子一楼她们家老人住着管着她们水电费,盖房子的水还有一部分电我们都管着,她现在要感我们有走,我们现在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05-23 12: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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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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