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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买了一套房子,但是那个房子现在还没有缴纳房产税,我连房产证都没有拿到,因为自己之前一直在外地出差,现在才刚刚回到家里面来,我想了解一下今年是不是需要缴纳房产税了呢?2018年房产税开征规则有哪些?什么时候开征?

房产纠纷
2018-06-24 02:22: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2018房产税开征细则,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谢谢。
  •     办理土地证与房产证年限没有关系,普通住房办理土地证流程如下:  办理土地证的更名手续,需要先办好房权证过户、之后才能过户土地证:  1、办好房权证后,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  2、带着(1)项材料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200元即可。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第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 房产税计算办法,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 你好2018年我国有两个城市作为房产税的试点征收城市第一个是上海,第二个是重庆啊,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征收标准都是面向60㎡以上的房子才需要征收房产税和房产税征收标准都是按照房屋价值比例去征收的,第一个标准是0.6%第二个标准是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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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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