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房子今年3月份刚交了30%的首付,现在说房子没有下来预售证,剩下的尾款不能办贷款,只能2年内还完54万,请问这种属于正常范围之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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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合同是如何签订和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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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您可以主张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给您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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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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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许可证是房产买卖中不可或缺的证件之一,如果开发商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则不允许对房产项目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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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开发商涉嫌违法,可以起诉退款赔偿损失,如需帮助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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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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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方属于违约行为,您可以要求退款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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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许可证是房产买卖中不可或缺的证件之一,如果开发商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则不允许对房产项目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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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不属于正常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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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