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现已昏迷16天,单位说本情况不算工伤,这种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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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现已昏迷16天,单位说本情况不算工伤,这种说法对吗?
——不对。但是否算工伤,还要根据最后的结果来定。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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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诸位!请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这一条现在是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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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所有损失应当由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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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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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